从昆明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上获悉,2015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县两级财政补助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68元;2015年7月1日起,个人缴纳2016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从每人110元提高到120元。
2015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年25元筹集,其中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基金中按每人每年20元筹集,另外每人每年5元从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历年累计结余中筹集,个人不缴费。
据悉,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筹集。2015年,中央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20元增加到268元,省级财政补助从58元增加到64元,同时,市、县财政也相应增加补助,使财政补助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以上;个人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2015年昆明市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68元。根据测算,2015年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约为19亿元,支出约为18.3亿元,结余约7000万元。
另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25元。根据测算,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收入约为9380万元,支出约为9000万元,结余约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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