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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纳入沈阳学生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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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沈阳市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个人缴费80元,政府补助320元,大病补充保险缴费10元,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同时,在沈阳市城镇居民中,仅学生基本医保报销包含意外伤害的情况,最高报销比例达90%。
  省人社厅12333政策咨询热线组织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相关专家对沈阳市学生医疗保险进行了解读。目前,沈阳市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个人缴费80元,政府补助320元,大病补充保险缴费10元,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同时,在沈阳市城镇居民中,仅学生基本医保报销包含意外伤害的情况,最高报销比例达90%。
 
  据介绍,在沈阳市范围内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等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申报、缴费,新参保学生待遇起止时间自参保缴费当年的9月1日到次年12月31日,参保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
 
  参保学生在办理参保、续保手续时,本着就近的原则,可将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本人门诊统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每月2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月最高支付限额为80元。
 
  因急危重症在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者,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60%比例报销。住院报销比例,从60%起最高到90%。同时,参保学生还可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因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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