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临沂市顺利完成了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
医保制度整合和体制并轨,初步建立起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5年年初制定出台了符合临沂实际的《临沂市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半年以来,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16.2万人,占全省参保居民总人数的八分之一,成效明显。
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临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16.2万人,占全省参保居民总人数的八分之一。临沂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采取一档制,简洁明了、便于操作。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当年筹集居民医保基金44亿元,参保人数和筹集基金总额均居全省各市之首。各县区共为近60万名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保,足额代缴个人缴费共计6000万元。
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上,年度内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到15万元,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的个人结余部分不清零、可以结转下年使用。今年上半年,全市居民医保基金补偿12.5亿元,共有1674万人次享受待遇,受益率为182.7%;其中享受住院待遇52.6万人次,住院补偿10亿元,享受门诊待遇1621万人次,门诊补偿2.4亿元。通过改造提升医保信息系统,简化就医报销流程,实行联网直接结报,基本实现了参保居民的总体待遇不降低、就医报销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