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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的四次户籍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经历了四次户籍制度改革。第一次是1994年,上海市开始实施蓝印户口制度,规定在上海市投资、购买商品住宅或者被上海市单位聘用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具备一定条件后,可申领蓝印户口。1998年,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对政策进行修订,满足一定条件的外地来沪购房者也可以申办蓝印户口。2002年4月1日起,上海市停止受理申办“蓝印户口”。
第二次改革是2002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居住证制度,规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或国籍形式到上海工作创业的国内外人员,都可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第三次改革是2004年,上海扩大了居住证使用范围,在各类来沪人员中推行,按不同条件分为引进人才、务工经商和投靠亲友就读等三类。
第四次改革即为此次,放宽了居住证转户籍的条件限制,并将原先的指标控制转为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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