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济宁市已被确定为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重点联系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由“保大病、保住院”的单一模式,向“门诊、住院保障兼顾”的全面保障模式转变。
据了解,门诊统筹突破了基本医疗保险单纯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模式,适用于全市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有效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基金筹集是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筹集,从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人员在全市210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签署协议,发生的除特殊疾病门诊病种以外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报销制度。其中单次门诊个人负担30元,30元以上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门诊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另据介绍,2012年我市启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以来,参保职工和居民除了住院可以享受到医保待遇,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可给予报销。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7万名参保人员与255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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