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前,我省参保人员全部换领社保卡,社保卡全省通用,不仅能交保险、结算医疗费用,还能存取现金、转账、消费等。
功能
社保卡能交保险,还能取现、转账、消费
《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介绍,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加载金融功能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法定电子身份凭证,有效期为10年。
办了社保卡之后,持卡人可凭卡办理信息查询、本地及省内异地医疗费用结算、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
已发行社保卡的地区,应停止办理医保卡。医保卡的功能由社保卡代替,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资金将自动转入社保卡。
仍持有医保卡和非全省统一标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应在2015年之前换领全省统一发行的社保卡,换领手续参照首次申领办理。
社保卡金融账户享有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挂失费及省内同行存取款手续费等优惠措施,以及相应银行面向社会推行的其他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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