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三险合一”正式实施半年,已经累计为参保人报销62.3亿元,保障水平普遍提高。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原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保制度整合为“三险合一”,截止到6月底,全市社区参保总人数达到802.8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316.6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486.2万人。
【保障普涨】
原新农合医保待遇明显提升
医保城乡统筹后,全市参保人不分城乡执行统一的医保待遇项目和目录范围,具体包括住院、门诊大病、门诊统筹、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待遇项目,农村居民用药报销范围由原来的900余种扩大到2400余种,消除了城乡之间、区市之间医保待遇项目目录不统一的现象。上半年医保基金住院支付46.75万人次,统筹金支付31.3亿元。从上半年运行情况看,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医保住院待遇明显提升,统筹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
【保障大病】
大病有保障额度超88万元
黄岛区铁山街道居民李先明(化名),39岁,是尿毒症患者,常年透析治疗花去了家里的大部分储蓄,每月靠领取低保度日。今年由财政补助个人按高档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李先生办理了尿毒症透析门诊大病。让李先生欣慰的是,上半年透析治疗的总费用为6.7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4.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特病补助规定个人自负3000元以上部分可再报销70%,另外大病医疗救助报销4000多元,个人仅花费6000多元,仅为医疗费总额的1/10,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0%。我市构建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职工参保人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90万元以上,居民参保人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88万元以上,比原新农合提高了40至60万元。
【护理保险】
农村医疗护理保险实现“零突破”
即墨市西石桥村村民孙兴文(化名),今年62岁,是村里的老低保户,2013年因骨折卧床不起,还患有老年痴呆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慢性疾病,由于生活不能自理,2014年子女将其送到了市北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因为缺乏制度保障,入院以来老人的医疗费一直自费,平均每个月得2000元左右。
今年1月开始,我市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覆盖全体城乡参保人,孙大爷成为首批农村参保受益者之一,住院3个月结算下来医疗护理费总额6000余元,护理保险报销了近5000元,个人自负1300余元,相当于每个月400多元,仅为之前医疗费用的两成。老人的女儿孙秀芹说:“护理院照顾得很好,特别是和城里人一样能够报销,感觉负担轻了很多。”
我市于2012年在全国首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主要保障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因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长期医疗护理的现实需求。医保城乡统筹后,我市将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广大农村地区,农村居民也享受到“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护理服务。上半年,全市有447家定点护理机构开展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业务,结算4.68万人次,统筹金支付1.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