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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大病保险财政压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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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病保险实际上已经开始运行了。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份都开展了试点工作,北京等16个省份全面铺开,覆盖了约7亿人,占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的60%以上。
 
  从全国的口径来看,新农合共筹资2972.5亿元,其中财政补贴了2732亿,个人缴费等同于无。而城镇居民医保没有筹资数据,但财政补贴了676亿元,对两项医保的财政补贴已经超过对养老保险的补贴(3294.67亿元),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收支窟窿已经比养老保险要大了。
 
  大病医保新增的负担有多大,目前还没有权威的数据。从单个病例来看,以尿毒症所需的血液透析为例,每人每周需要2-3次,按每年120次计算,每次费用约为400元,按现有新农合的基本医保可以报销2.4万左右,而大病医保再报销余下2.4万的30%-50%,也就是0.7万到1.2万。
 
  考虑到城乡居民医保中的八成以上支出都是住宿补偿,按2015年两项医保的支出规模,哪怕其中有两成是大病患者,一年新增的费用至少在500亿以上。这部分钱从何来?还是个问题。对此,《意见》说得很含糊,要求直接从现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而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年度筹集的基金中予以安排。而全国的两项医保结余很少,不足千亿,主要还是靠财政投入。
 
  医疗对每个人都是必需品,人们都想长寿。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医疗是一个奢侈品,我们没有足够多的钱,让每个人都可以一样的长寿。尤其人到老年、重症缠身时,其生命最后几年的医疗花费占其一生的医疗费用可能高达90%以上。如果医疗费用由患者本人或者他全额购买的医疗保险承担,这无可厚非。但如若动用财政来弥补个人能力不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考虑政策的平衡性。
 
  漠视城乡居民有大病而看不起、见死不救自然是不对的,但要救到什么程度、普通的纳税人对城乡居民的大病承担多大的义务需要算得清清楚楚。遗憾的是,《意见》并没有给出答案。这可能会出现令人尴尬的局面:要么政府加税支付额外的大病保险,要么政府履行不了既有的承诺、招致患者的抱怨,今年4月的重庆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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