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通知,新增277家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在增加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有202家,占此次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总数的72。9%;医院75家,其中73家为社会办医疗机构。至此,北京市有近220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全市1600万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据介绍,本次医保定点认定工作,面向三大类医疗机构,分别是社区卫生机构、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划并经市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上医院,符合此次申请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机构共有900多家。
此次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要满足八项标准:符合北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自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之日前2年内没有卫生、中医、食药、物价、医保等有关部门给予的处罚、处理等违规记录(包括曾经使用名称的违规记录);建立医生工作站,配备满足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要求的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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