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4年大悟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工作,12月上旬大悟县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5000余名农村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核对,及时办理2014年新农合缴款手续。
大悟县共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3000余名,包括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时期、建国后的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人员和带病退伍军人以及伤残军人。目前,各乡镇按照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宣传和做好统计工作,努力做到村村不漏,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理准确无误。重点优抚对象交纳农合费用由国家承担,此项工作于12月下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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