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出现您的医保卡突然不能使用的情况,请您立即联系所在单位领取社保卡并启用。如果急于住院,请在住院后三天内使用社保卡补办医保住院手续;如果需出院,请在领取社保卡后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当社保卡发到用人单位时,医保中心以社保卡信息为基准同步进行医保数据更新,如果参保人医保卡基本信息与社保卡不一致,那么医保卡就不能再使用,需要启用社保卡;如果参保人医保卡基本信息与社保卡一致,那么医保卡就能继续使用,参保人可自行选择何时启用社保卡;在社保卡发放基本到位后,市医保中心会提前向社会公布医保卡停用的时间节点,统一向社保卡切换;如果出现有的参保人还没领到社保卡,医保卡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原则上不再换发医保卡。已经领到社保卡的,请马上启用社保卡。未领到社保卡的,请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社保卡东大街发放点(地址和电话同上)直接领取和启用社保卡。特殊情况下如参保人尚未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则需90个工作日才能领取社保卡,也可办理加急业务5个工作日领取。参保人不愿办理加急业务或急需就医购药的,可到医保中心大厅9号窗口补办医保卡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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