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须知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省、部属驻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办有批编制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改制成为企业的原省直机关及原享受省级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7.无力缴费的困难企业,经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批准,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可以上年度省本级人均缴费为基数,一次性补足后以个人身份参保;在职职工允许以个人身份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补充医疗保险

  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目前省级补充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公务员医疗补助

  (一)补助对象

  符合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省、部属驻榕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停薪留职人员。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以及5.12退休人员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缴费标准和缴费办法

  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单位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个人不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随当月医疗保险费按月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