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伤伤残待遇。经评定伤残等级的参保患者,应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保卡及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资料,到省医保中心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第五部分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一、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一)三甲医院: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476医院、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福州精神病防治院。
(二)三乙医院:福建省建新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福州市中医院、东南眼科医院。
(三)二甲医院:福建省老年医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州市第八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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