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毕业后,梅城的王小姐到深圳工作了一年多,如今辞职在梅自主创业。“之前有公司帮忙缴交社保和医保,现在回梅城可否续缴?刚缴费是不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日前,她致电希望记者帮忙了解情况。
据了解,王小姐是梅城本地户口,2012年,她从我市一高校毕业后在深圳一家私企工作了一年多,当时公司帮她购买了五险一金。前年底,她辞职回梅,但一直未找到相关公司,便自主创业,自己经营一家服装店。“辞职后就没有社保、医保了,不知现在是否可以续缴?我之前在深圳参保的时间可否累计进参保年限?听说中断缴费重新参加医保无法马上享受医保待遇,应该等多久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王小姐希望了解社保、医保续缴的具体情况。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办理参保方面,应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并按月缴费。缴费标准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408元至14958元之间,可自行选择基数缴交,每月最低缴费金额481.6元。如果是本地户籍,还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738元,缴费比例为8.3%,加上补充医疗保险13元,每月缴费金额323.25元。王小姐之前在深圳参加的社保,通过办理关系转移,可迁回梅州合并计算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连续缴费的前6个月为等待期,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待遇,连续缴满6个月后,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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