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参保办法如下:
一、201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
二、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4年9月—2015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60元/人年,二档150元/人年。
三、按规定享受个人参保资助的困难城乡居民和困难大学生,其资助标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2〕78号)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最新消息】徐州2015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经开始,每年9-12月份为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续保缴费时间,请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缴费参(续)保。
目前缴费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一)网银缴费。可登录建行、交行和工商银行的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二)自助机缴费。可在交行、建行和工行网点的所有自助交款机上缴费。(三)现金缴费或办理银行代扣。可到建行、交行和工行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代扣业务或到指定网点现金缴费。目前建设银行的所有网点均可受理现金缴费业务。交通银行有14个网点、工商银行有19个网点可受理现金缴费业务。近期农业银行也将开通居民医保代收费业务。
如有给独生子女报销需要定额发票的,请持银行缴费收据到缴费的银行网点、社区或到医保中心换取。
市医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居民:城镇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先缴费后享受待遇。如不及时续缴2015年度的医保费,从元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另外2015年3月31日前仍不缴纳当年度医保费的,即属中断缴费三个月,自动欠费停保。4月1日以后缴费的,属新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开始满六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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