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发布,从7月1日起,金华市区将停止使用旧版医保卡就医结算,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就医。据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请在月底前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缴费标准。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尚未领取或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请尽快到所在单位或金华市区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江南丹溪路289号,电话:82495112、82495113)咨询领取或办理。
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在校学生)缴费期截至6月30日,逾期不缴费的,将设立等待期,缴费满6个月后方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社保局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设置了两个缴费标准。选择缴费标准一的,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0元(财政补助1200元);选择缴费标准二的,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00元(财政补助700元);在校学生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0元(财政补助460元);非市区户籍人员(除学生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不予补助,由本人全额缴纳。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缴费人员,均可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每份保费100元,保额10万元,份数不限,多份保额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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