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发票丢了就不能报销了吗?”近日,有群众向本报反映,孩子参加桥东区城镇居民医保,因病住院花了1万多元,准备报销时却发现发票丢了,就找医院出了一份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了公章,医院说凭盖章的复印件也可以报销,但桥东医保所却说必须提供发票原件,否则不予报销。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桥东区医保所一位姓韩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必须提供发票原件才能报销,因为没有发票无法走账,所以也就无法报销。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保管好住院发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据记者了解,新农合也有类似的规定,没有发票原件不能报销。相关人士表示,之所以强调凭原始发票报销,一方面是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参加多种保险者恶意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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