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2013〕152号)、《财政部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14〕18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对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办理意见的函》,本市收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6011万元。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2〕89号)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全部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2013〕152号)、《财政部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14〕18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对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办理意见的函》,本市收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6011万元。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2〕89号)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全部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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