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20种重大疾病将纳入平顶山市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
一直以来,大病医疗保障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中的“短板”。由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较低,老百姓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较重,一旦患了大病,生活的全部希望都可能随着高额的医疗费用而被断送,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突出。
从3月1日起,在原来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能报销的基础上,平顶山市又按规定把肺癌、胃癌、食道癌、唇裂、腭裂、急性心肌梗死、乳腺癌、宫颈癌等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这20种重大疾病除了不再受起付线限制外,还将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及基本诊疗项目目录限制,其中15种重大疾病还可按病种定额付费,住院救治病种补偿比例达到70%。同时,如果患者家庭困难,还能享受民政部门15%的医疗救助基金。对于门诊救治的病种,患者不用住院就能享受救助,家庭困难患者的报销比例可达95%。
但是,重大疾病患者不在救治医院治疗、自行出院、自行转院或因出现严重并发症等原因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只能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不列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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