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将有效解决‘老有所养’问题。”贵阳市社保中心负责人表示,然而,从群众来电或到经办机构咨询反映问题看,老百姓们对该政策并不十分了解。
哪些人可以参加、怎么参加、缴多少钱、一次性交不起那么多钱怎么办、补缴了能得多少待遇……针对老百姓最关心、关注的问题,昨日,贵阳市社保中心逐一解答。
问题:符合哪些条件能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业务?
贵阳市社保中心介绍,具有我省户籍,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参保。
1.1998年9月30日以前曾在我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
2.2007年12月31日以前,我省地方政府各级机关、乡镇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的编制外人员。
3.2012年7月1日前退出现役未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复员退伍军人。
4.因各种原因离开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中央在黔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原编制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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