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贵阳社保中心详解“补缴养老保险等”相关问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本省其他地州市户籍人员,长期在贵阳市居住的,符合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到居住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参保手续。以例1从未参保补缴15年的张某为例,张某补缴参保后的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计发办法计算养老待遇约为850元左右。

  为完善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将有效解决‘老有所养’问题。”贵阳市社保中心负责人表示,然而,从群众来电或到经办机构咨询反映问题看,老百姓们对该政策并不十分了解。

  哪些人可以参加、怎么参加、缴多少钱、一次性交不起那么多钱怎么办、补缴了能得多少待遇……针对老百姓最关心、关注的问题,昨日,贵阳市社保中心逐一解答。

  问题:符合哪些条件能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业务?

  贵阳市社保中心介绍,具有我省户籍,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参保。

  1.1998年9月30日以前曾在我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

  2.2007年12月31日以前,我省地方政府各级机关、乡镇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的编制外人员。

  3.2012年7月1日前退出现役未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复员退伍军人。

  4.因各种原因离开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中央在黔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原编制内人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