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亿元的大病医保市场是保险业众望所归的蓝海。
但这片蓝海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平静。一直以来,对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保监会始终坚持“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要求商业保险机构最大限度让利于民。但利润过于微薄就会缺乏发展动力,而且保险公司还可能要承担地方医保的遗留问题。干预多、变数多又不太赚钱,保险公司会怎么看待?在日前“2012保险业战略发展峰会”上,与会的保险公司代表深入探讨了这一问题。
中国人保健康产品开发部、精算部副总经理乔利剑就政府对保险公司的盈利态度做了建言。“现在很多地方政府认为给保险公司的保费减掉赔款剩下就是盈利了。但大家知道,经营一个公司要有IT系统,要雇很多固定的运营人员,都有相应的花费。以人保运作的湛江模式为例,我们在湛江有140多人的医疗巡查队伍,医疗巡查队伍是隶属于我们自己公司的,这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对于一个政府,它觉得这个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成本,保险公司是没办法持续经营的。”
而保险公司花了这些成本以后,是不是就对政府造成损失呢?乔利剑认为并非如此。“当时像湛江城乡一体化的时候,如果不是人保来经办这个业务,政府还要再雇700人,一方面它的编制没有办法解决,另一方面这700人的队伍成本比我们的140人还要多。而通过保险公司专业化的管理,虽然医疗费用在上涨,但人均花费在2009—2010年,大概下降了20%多。”
合众人寿市场部总经理高军则呼吁政府明确险企参与大病医保的细则。“保险公司多挣了,他们说你做坏事,少挣的话,大家又做不下去。所以最好是有一个标准,就像国家让房地产交易有一个交易税,那一家什么规模的保险公司服务多少人,由国家定一个比例,以后要参与你看做得了做不了,做得了就跟进。”
新华保险法人业务总监王练文也表示,大病保险是政府、参保机构和个人三方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保险公司赚一点微利,社会是接受的,也是鼓励的,这也是这个制度可持续发展下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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