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下称《要点》),推进医疗、
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其中,《要点》明确,2015年底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
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根据《要点》要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南昌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降低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南昌将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与此同时,县级公立医院还将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
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2015年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等四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区都将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南昌还鼓励城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的同时,南昌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尤其是落实基层首诊,扩大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行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落实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范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模式。
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办医新模式,创新公立医院“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新路径。大力发展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