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最富县”昆山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正式启动,30日昆山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百姓关心问题一一作出诠释。
2014年1月1日,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将正式实施医改,2月1日,非完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医疗机构(还有9家)全面实施医改。据介绍此举旨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增强公立医院活力,提高医院的经营与发展自主权,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
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老百姓、参保患者最关心的“医疗收费怎么调”、“
医保报销怎样报”,相关部门给出明确解答。
昆山市物价局局长徐惠芳总结为“三取消、两降低、一提高”:“三取消”是指: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医院制剂以外的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特需病房床位费和高级专家诊疗中心专家门诊(会诊)诊查费两项特需医疗服务收费;取消降温取暖费。“两降低”是指降低2006年以来新增且没有调整的100项检验、血型与配血项目价格;降低CT、MRI等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执行指导价格,取消上浮15%的规定。“一提高”是指提高体现医疗技术和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护理、诊察、临床诊疗、手术、康复、床位、中医等六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她强调,这次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是破除“以药补医”,缓解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不断改善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孙旭明亦表示,医保支付政策将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衔接,充分发挥
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例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将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诊察费(含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费。诊察费医保结付标准为10元/人次,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理;根据物价部门调整病床床位结构和价格标准,也将相应提高医保最高床位费结付标准等。
针对此前医改部分试点城市“力不从心”,陷入两难困境,此番昆山多措并举,共推医改。昆山市卫生局局长陈青林强调,昆山市改革范围有所拓展,实行城乡联动,全市13家公立医院将全面实施改革,采取“原价进、原价出”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同城同价。
据其介绍,除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外,以服务数量、质量、技术水平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医院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也将同步推进,推动现有医务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做到同工同酬,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他透露,目前市区镇已将公立医院改革所需的配套经费列入2014年财政预算,将有力保障昆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
作为我国百强县之首的昆山,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约为243.5亿元,是否将为补偿机制提供有力支撑?昆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铭回应,此次综合改革以2012年药品加成收入为基数,取消加成后,符合价格管理规定的合理药品差价总额的70%左右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10%通过医院提高管理水平自我消化,市、区镇财政视具体情况予以补偿,总体上不增加患者的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据了解,昆山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包括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及完善监管机制等5类共19项任务,运作及成效如何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