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编号为642386的网友留言:在原有单位交社保,今年八月份离职后,保险中断了,这样再职的话会有什么影响吗?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回复: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规定:新参保职工(含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纳满一年(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50%执行;不满六个月的,不予支付。如果您没有间断缴费,或间断缴费没有超过一年,在住院当月缴费的情况下,不影响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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