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642097的网友留言咨询:刚收到短信,说2014年的已到期,三日内去续交。最近较忙,没有时间,2015年的个人社保缴费必须在2014年底之前交上吗?
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回复:按规定:如果你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挂档的必须在年底前缴纳,如果不是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可以延缓到2015年1月缴纳。
详情请与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劳动事务代理科联系咨询。
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劳动事务代理科联系咨询电话:6240279、664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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