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社保局对2014年度市直参保职工医疗费给予了二次报销,177名参保人员享受到这个待遇,报销金额219。38万元。
济宁一家建设公司的职工许先生,去年因病住院花费了39万余元,出院时医保报销了25万余元,再加上二次报销的4万余元,许先生个人承担的医药费仅在8万元左右。“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太好了,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们参保职工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许先生说。
“本次二次报销共涉及参保职工177人,报销标准为2014年度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负担累计超过全省社会平均工资(46998元)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再报销50%,最高可报销10万元。”济宁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医保报销全部实行联网结算,参保职工在济宁或在异地就医,都能享受二次报销,本次享受二次报销的人员名单已提供至各单位,8月底前,这些职工或单位将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建设银行存款折(卡)账号报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职工医保科,报销后的费用将直接汇至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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