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局再次提醒,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将在12月20日截止,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除了按时参保登记外,参保人还需留意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扣费成功,银行账号被冻结、余额不足、户名不符等原因都会导致扣费失败,这些会影响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2016年度广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167元人,不过从化区的参保人按照过渡期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134元人来缴纳。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享受统一的待遇标准。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登记现金缴费方式参保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费用。
登记委托划扣方式参保人:请在委托划扣银行账户中备足款项并确认您参保登记的银行账户信息正确、可通兑且不处于冻结、挂失等异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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