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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缴社保将被强制扣费 延期缴费最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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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下月起,对于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社保行政部门可直接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通知相关金融机构予以划拨。记者11日获悉,人社部就此出台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经责令仍未补缴等情形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该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据了解,原规定对于社保部门是否可直接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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