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从即日起,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开展2013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依法参保的所有单位都需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年检。
据了解,本次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对象范围,是依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都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副本及纸质副本),接受发证机构进行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核查检验。
需提醒的是,参保单位年检时携带的资料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度财务年报表;2013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2013年度江苏省养老保险申报核定信息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窗口领取);填报《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
按照年检的时间安排,参保单位可从即日起到11月30日,前往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记者看到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年度报告书上的内容,除了参保单位的基本信息外,还包括参保单位缴费情况,其中,既有参保单位2013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实际缴费基数等,还有在职人员少漏报基数、实习人员工资,以及季节性、流动性用工工资等,特别是相关数据说明,2013年度月缴费工资保底数是1到6月份为1794元/月,7到12月份为2025元/月,全年缴费工资保底数为22914元;2013年度月缴费工资封顶数是1到6月份为11497元/月,7到12月份为12820元/月,全年缴费工资封顶数为145902元。
“根据规定,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应当是实际工资数额,如果参保职工认为缴费基数低于其实际工资,可以向单位咨询反映,直至向人社部门投诉。”市社保征缴中心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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