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赣州市医保局了解到,为减轻大病患者负担,赣州市医保局将首批5种特殊“天价”药纳入城镇医保报销。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将比之前大大降低,此举可切实有效地减轻患者负担。
当日,兴国县林女士来到赣州市医保局办理了首例大病医保特药申请。2014年5月她查出患了乳腺癌,庆幸的是,作为治疗乳腺癌(HER2阳性)的靶向药曲妥珠单抗注射剂(赫赛汀)进医保了,这种“天价”药品单支市场价为2。4万元,特药医保谈判结算价也在2万元左右,患者一年需要14支,现在不仅有6支可以通过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还有另外8支可以向慈善机构申请赠药免费使用。记者了解到,像林女士这样的患者一个年度内特药可报销9万余元。
近日出台的《赣州市城镇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管理经办操作办法》文件规定,从今年起,甲磺酸伊马替尼、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曲妥珠单抗注射剂、雷替曲塞注射剂5种特药的10种品规纳入赣州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按照医保结算价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不纳入二次补偿,不另行设立起付线,计入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支付比例暂定为职工医保75%,居民医保70%。
有5种特药适应症且符合相应病种(含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恶性胸膜间皮瘤、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结肠癌、直肠癌)的参保患者可以向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州市肿瘤医院的特药责任医师填《申请表》申请,经医院医保科审核盖章,交赣州市医疗保险局审核、确认资格录入医保系统。随后参保患者可以凭责任医师处方在申请的医院或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赣州总店、赣州市华尔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青年路总店、赣州市友邦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总店中任意一家药店刷卡购药,只需交纳个人负担费用。特药待遇资格自核准之日生效,待遇享受期为一年,期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特药治疗的,须提前一个月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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