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财政局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相互牵制、自我约束、高效运转的社保基金监管新机制。
一是不断完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财政、人社、地税、民政、银行等部门形成相互监管、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
二是社保基金申请拨付实现信息化处理。社保基金申请拨付由用款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经网络进行审批、拨付,确保资金申请拨付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
三是实现财政、经办机构信息互联。县财政与各相关部门通过操作权限,确保财政部门能及时查询、掌握基金发放情况,有助于财政和经办机构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四是建立社保基金“阳光”监管平台。运用监管平台管理社保基金,将社保基金置于阳光之下,使全县社保基金安全、规范、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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