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进企业
“我们将以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生活补贴等多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进企业。”6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自今年起我区将高校毕业生实习生活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统一调整为750元。对各类中小工业企业、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吸纳就业的,自治区财政对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按实际就业人数每人补贴7000元,社保补贴先缴后补。
此外,对到重点建设项目(含重点工业园区)、事业单位、创业示范园区和基层司法所实习的,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750元生活补贴。对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420元社会保险补贴。对到区外就业的,给予每人500元补贴。对特岗见习医生,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420元社会保险(先缴后补)和750元生活补贴,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再给予一定补助。对到企事业单位见习基地就业见习的,各级财政部门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其中自治区财政承担300元,市县财政承担200元。
据介绍,今年我区还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失业实名登记制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体系,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在工商注册、行政审批、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实施扶持政策。从今年起,自治区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对象重点是择业期内有就业愿望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有意愿参加职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实行免费培训,并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鉴定补贴。今年起,我区还将从公益性岗位中拿出部分岗位重点安置确有困难,特别是2008年底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我区3年来共提供就业岗位4.7万个,2009年和2010年共促进3767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均就业率达90%以上,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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