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参保单位及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月15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0日。
参保单位申报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有“在线申报”、“邮箱申报”、“自助申报”、“诚信企业申报”四种方式,其中以“在线申报”和“邮箱申报”两种方式为主。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在20人以内,可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缴费人数在20人以上的,可采取“邮箱申报”方式。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可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具备有效“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资质和管理规范的参保单位,可通过“诚信单位申报”方式直接申报2016年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201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分三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0日期间集中申报。其中,在市内三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交通银行社会保险代扣代缴经办网点办理申报事项;在其他区(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当地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申报事项。灵活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自动沿用其2015年度选择的比例档次确认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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