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明年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的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新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针对已经拥有超过4张借记卡的客户,银行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中止服务。《通知》还规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通知》要求银行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对借记卡数量、开办流程进行把关,重点把控银行借记卡代办流程及代办人员信息等。
记者浏览各家银行官网发现,目前只有工商银行发出相关公告,明确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该行全国范围内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如果之前已开立4张以上,不再开立或激活新借记卡,但是
社保卡、
医保卡等专属账户的借记卡除外。其他银行均未发出类似公告。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各家银行对借记卡开卡数量的规定各行其是。有些限制同一身份证开借记卡数量不得超过10张,例如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和农业银行;有些没有数量限制,如中国银行;有些规定同一分行辖区内开借记卡不得超过3张,全国范围内则没有数量限制,如北京银行。今后各家银行将根据监管要求作出统一规定。
银监会新规定会不会对银行卡爱好者的收藏有影响?“这个不用担心,因为我们主要收藏信用卡,限制借记卡数量不会有什么影响。”家住海淀区的一位银行卡爱好者对记者表示,他收藏了200多张银行卡,几乎全部是信用卡,只有两三张是借记卡。因为“借记卡主要功能是储蓄,卡面没有特色,权益也大同小异”,所以普通借记卡在“玩卡”行家眼中并不受宠。
监管人士表示,这一新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银行卡买卖,避免银行卡沦为不法分子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的工具。银行人士提醒,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手中的银行卡及密码,切勿将银行卡转借给他人,同时建议“一人多卡”的持卡者要及时对手中的银行卡进行清理整合,将资金转入常用卡内,对长期闲置的银行卡要及时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