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因涉嫌骗保双双获刑。日前,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75岁的邹某家住诸暨市暨阳街道,丈夫老周今年80岁,患有脑梗塞、冠心病,长期住院治疗。两个女儿都在萧山居住,2011年,邹某夫妇也搬到萧山。邹某患高血压已有30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药。因邹某只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较少,而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更多医药费。为省钱,邹某便让自己52岁的小女儿周某,拿着老周的社保卡去配药。
妻子用丈夫的社保卡买药,结果却以诈骗罪获刑,消息一出,着实让不少人感到吃惊,但了解相关法律的人一定知道,从现行医保法规的角度来看,这个判决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知道,所谓医保体系,说到底只是社会公共资源统筹分配的结果,也就是说“妻子冒用丈夫医保”,冒用的并不是她丈夫的钱,而是在占用公共资源。而根据法律规定,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这一事件告诉人们,别轻易用亲属的社保卡、医保卡来治病、买药,这种行为属于诈骗,不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已启动并轨改革,医疗保险也在逐步探索并轨,希望有一天针对全民的社会基础医疗保障,不再有那么多“差价”,或许这样的事件才能真正绝迹。
社保旨在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则针对客户需求对于不同方面给予高额保障,更全面的给予客户全方位的保护。商保是对社保进行的最好补充,一个完备的家庭保障计划,社保、商保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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