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为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国家、山东省政府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意见,济宁市正式启动了全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扩大了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支付使用范围,允许基本医疗参保人为本人或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参保人可通过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也可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进行交费支付。该保险项目由中国人寿山东济宁分公司及所辖各县市区支公司提供承保和理赔服务。
目前,济宁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提供3种保障方案。方案一,参保费每人每年300元,最高保障金额每人每年30。5万元;方案二,参保费每人每年500元,最高保障金额每人每年55万元;方案三,参保费每人每年50元,最高保障金额每人每年3。5万元。保险责任涵盖意外伤害身故保障、意外伤残补助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住院医疗补助保障、大病自费医疗项目救助保障及四类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障等。参保人可就近向中国人寿分支机构网点咨询办理。济宁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正式启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意见,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的一次有力探索,将有助于加快完善济宁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为推动“健康济宁”建设提供积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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