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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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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市开始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将全市范围内按照属地原则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所需资金按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3%由单位全额缴纳,个人不缴费。
  ●单位全额缴纳,个人不缴费
 
  ●统筹基金与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缴费基数的2%纳入统筹基金,1%划拨到个人账户
 
  ●医保报销后,自付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以上,按85%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1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将全市范围内按照属地原则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所需资金按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3%由单位全额缴纳,个人不缴费。
 
  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的2%纳入统筹基金,1%划拨到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后,参保人员自付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含起付额)超过1500元以上(不含1500元)部分,医疗补助金按85%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实施后,医疗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将得到较大幅度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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