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千家万户、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了!9月18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的特点、内容和改革红利进行了详细解读。城市信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办法》出台意味着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三险合一”成为现实。众多利好消息确定,几乎涉及每个群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90多万元,比现行提高了10万元;涉及到原城镇居民和农村新农合群体的居民医保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88万多元,农村居民受益最大,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40到60万元……
A看变化
缴费:缴费标准高了,政府补贴更高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刘林瑞对《办法》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办法》对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均维持现行规定不变,对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维持了现行以户籍或学籍(含学前教育机构)认定的规定,将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群全部纳入新制度覆盖范围。
但考虑城乡居民缴费能力,并参考省内其他城市个人缴费水平,201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
少年儿童每人110元;大学生每人80元;成年居民分两个缴费档次,一档每人350元,二档每人110元,由成年居民以户为单位,按年度选择同一缴费档次。其中,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按一档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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