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中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以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保权益。同时提出各省要与2016年6月底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长期以来,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分别实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套医保制度,在制度的影响下,医保出现了明显的“碎片化”,不同医保制度下支付的不公平、异地支付的困难,以及管理体系冗杂情况严重,2013年以来就有“三保合一”的传闻,此次“二保合一”的执行走出了第一步。
我们认为,此次政策的出台,是我国逐步理顺医疗体系的重要环节。
统一保障待遇和医保目录,加速药企优胜劣汰。
1)关于统一筹资标准,意见中提出“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和“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2015年全国居民医保平均筹资水平在500元左右,根据各地筹资资料来看,新农合个人筹资水平略低于城乡居民约30元左右,未来医保费用的
增加仍然取决于经济水平的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人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
2)关于统一待遇意见中提出“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支付比例的提升,带来医保压力的继续增长,也必将对辅助用药进行更严格的限制。
3)关于医保目录,提到“统一城乡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我们认为带来的影响较大,省级目录调整,将带给品质优秀的仿制药、创新药等更大的空间和机会,将加速行业优胜劣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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