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什么是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答: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的辅助险种,用于解决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累计发生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问题。
大病医疗保险费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筹集,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并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包括保险方式、保险金额、支付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的协议。
凡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参加大病保险报销后当次剩余费用不再重复参与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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