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社保中心了解到,2016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正常缴费期间(1-10日),恰逢春节假期(7-13日)。为方便参保单位缴费,全市(含市直及各县市区)2月份社会保险正常缴费时间统一由原1-10日延长至19日。2016年3月起全市(含市直及各县市区)正常缴费时间再统一恢复至每月1-10日。
同时,全市大部分社保机构“财税库银”扣款时间也由原2月15日延期至2月19日(栖霞、蓬莱分别延期至18日、22日),已开通“财税库银”扣款的各参保单位务必于2月18日前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2016年3月起全市(含市直及各县市区)社保“财税库银”扣款时间再恢复至正常,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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