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启动《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卡后,原有的相关社会保障方面旧卡同时作废。
《办法》规定,社会保障卡卡面印刷有持卡人姓名、相片、社会保障账号、联名银行卡卡号等基本信息。社会保障号码采用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有效期为10年。该卡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开卡费。个人在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时候,没有办理社保卡的,应同时申领社保卡;个人也可以先行申领社保卡,再持卡办理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
社保卡可作为身份凭证办理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自助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享受本地、跨地区的医疗服务身份识别、就医费用即时结算、就医信息服务,各类个人缴费和待遇领取,持卡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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