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逐步改革并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城乡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截至2015年底,三项基本医保制度覆盖人数超过了13亿人,我国已经进入了全民医保时代。
但随着城镇化和人员的流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两项制度的分割带来了一些问题,造成了制度和待遇上的不均衡。2015年,国务院提出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副院长史大卓对记者表示,我国目前医疗卫生资源城乡之间、不同城区之间分布不平衡,优质医疗资源大多分布在大城市、发展快的东部城市及沿海地区。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城市及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且新农合筹资水平低,保障水平低。此外,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采用属地化管理,各地区间存在政策差异:如个人保障范围、福利条款、缴纳比例等。不同地区人群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不统一,差距大,彼此间不能相互衔接,使异地就医、结算等成为难题。建议加强医疗保险管理顶层设计,探索各保障制度间衔接的有效途径,缩小保障水平的差距,实现各保障制度间兼容与转换,实现医疗保障的集约化管理。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根据人社部要求,各地应在6月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争取在年内能够基本完成两项制度的整合。目前已经有天津、山东、广东、浙江等九个省份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整合。从整合的情况来看,广大城乡居民有公平感,待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制度整合实现后,医保基金管理也应得到进一步改善。史大卓建议,建立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医保定点药店代表、医保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行政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使医保费用使用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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