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里,笔者生病住院十多天,医药费耗去14000多元,幸好买有
医保,办理报销手续后个人仅需支付总费用的三分之一左右。而与笔者同病房的病友阿京,因没买到
医疗保险,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完全要自己埋单。
阿京来自信宜东镇某村,因怀孕期间出血入院。此前,阿京一家曾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4年底,考虑到孩子小,老人年纪大,要花钱的地方多,一家七口人都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话,费用要近千元,阿京与丈夫商量后,2015年起就只给家中四位老人和儿子购买保险。阿京没想到自己新年里意外怀孕且是异位妊娠。阿京入院后,其夫想帮阿京购买2016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输入阿京的身份证号码后,查悉阿京已住院,遂告诉他本次住院费用不符合报销手续。阿京知道后,懊悔不已,本来只想着节省120元的医保费用,没想到现在要付出近万元的全部治疗费用。
参保人缴交不多的医保费,当患病尤其是患大病时却能报销大部分医药费,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即便是参保人不生病,其缴交的保费也可以用来帮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达到一人生病八方帮助的目的。
然而,有小部分群众觉得自己年轻,身强体壮,平时没病没痛,往往只是给家中老人和小孩买保险,而不愿意给自己购买医疗保险。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的妇女积极备孕。据医生介绍,过去年轻妈妈生孩子时怕痛,不少人选择剖宫产。曾经剖宫产的女性怀二胎后,又往往以过来人经验来对待怀孕,可一旦患上重疾,对于积蓄不多的家庭来说,负担将是沉重的。
给自己购买一份城乡医疗保险是多么必要啊!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完成率虽然达到90.37%,但全市未参保人数尚有619273人(见3月7日《茂名日报》),相关部门仍然要加强方针政策的宣传,让未参保、临时终止参保的群众积极参保,以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