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城市都推出了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帮助参合农民减轻医疗费负担,那么,石家庄农村合作医疗
重大疾病报销多少呢?
在参合农民患大病住院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按规定获得新农合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3000元的部分按一定标准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以下项目不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一)药店购药、门诊费用(终末期肾病除外);
(二)未经户口所在地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三)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
(四)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五)超过省级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部分;
(六)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和准入的大型检查、诊断、治疗;
(七)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
(八)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出《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报销规定(2011年版)》限量限价规定部分;
(九)超出《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用于诊疗的化学药品范围以外的药品;
(十)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急、危、重病人救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