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SF094;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补缴手续。或可拨打(020)12366-2进行人工咨询,由工作人员了解您的所属区后为您作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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