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将在全省开展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犯罪。
此次的检查对象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必要时将延伸到基金财政专户及参保单位和个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检查内容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已纳入人社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制度规定、政策标准执行、基金征缴、支付使用和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2013年、2014年、2015年国家和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基金征缴、支付使用和管理情况,医疗保险监管稽核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欺诈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等。
专项检查主要采取自查和“双随机”(随机确定被检查对象和随机确定实施检查的人员)交叉抽查的方法。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全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现状;突出问题导向,对历年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望”;对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政策落实、内控措施、基金收支管理、经办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逐一核查,发现影响基金安全的隐患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重点查纠违反医疗保险法规政策支付、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医疗保险基金欺诈犯罪,切实依法依规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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