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起,本市
社会保险参保人即可开始核对2014年度的
社保缴费情况。如果对对账单中的参保信息有异议,应及时向单位反映,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修改或补缴;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据市社保中心介绍,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需要核对的主要项目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据了解,社保对账单上详细列举了参保人上一年度各个月的缴费工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的金额,以及养老账户金额信息。同时,参保人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的对账单样式、内容与邮寄的纸质对账单完全一致,均可作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