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报道:12月30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方便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2011年起,南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将按五档缴费基数进行缴费,参保对象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其中,最低月缴费额为340元。
据悉,从2011年1月1日起,南昌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分为1700元、2300元、2900元、5800元、8700元五个档次,缴费比例均为20%。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缴费基数(具体缴费额标准见下图)。
“在五个缴费档次中,根据20%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最低为340元,最高为1740元;年缴费额最低为4080元,最高为20880元。”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变更。缴费后,缴费指数将据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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