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9月开始,上虞区人力
社保局将15种特殊药品列入大病保险的临床应用范围,迄今已为160余名患者减负近400万元。
王女士是上虞一家单位的职工,去年因患乳腺癌自费使用赫赛汀6支,每支19450元,赫赛汀列入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后,王女士可以报销医药费48350元。
从去年9月起,上虞区公布了《关于将格列卫等15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15种特殊药品分别为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泰欣生、索马杜林、复泰奥。截至4月底,该区特殊药品申请人数160余人,大病药品支付额共392.4135万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省人社厅已将“思而赞”等3种罕见病特殊药品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罕见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医药费用负担不断减轻。